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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签名的律师公证根据地域不同,可分为一般地区的公证程序和涉及香港地区的公证程序,以下为您分别介绍:
需本人亲自到场签字办理,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代办。填写公证申请表,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
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,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。公证办结后,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,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。
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,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,并通知当事人。若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回避,经查属于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,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
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和申请事项进行审核。如果公证书用于美国、韩国、奥地利、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等国,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,系统会自动添加该事项。公证机构经审查,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《公证法》《公证程序规则》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,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
找到一位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,可以选择当地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。公证人会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核,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。若涉及到签字文件,可以选择视频见证的方式,即通过视频会议软件与公证人、律师进行实时连线,确认签字过程的真实性,以避免因地域限制而导致的沟通障碍
将经过公证的文件交由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进行加章转递。该公司是中国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律师事务所,具有法定资格和执业权。加章转递意味着在文件上加盖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的公章,以证明文件已经过正式认证
香港律师公证的办理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左右。如果有加急需求,可以选择加急服务,办理时间大约为5个工作日。但办理时间可能会受到节假日、部门工作繁忙等因素的影响,具体时间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